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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战略研究》∣“语言保护”多人谈

来源: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  发布时间:2016-09-16 08:39:32  |  浏览次数:

《语言战略研究》∣“语言保护”多人谈
语言保护几乎是超出人类能力之事
李宇明(北京语言大学)
今天是愚人节,但学术无妄语。
语言保护,几乎是一项人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人类在做上帝之事”。虽然这是一场难以跑赢的比赛,但还是有一群热心人投身语言保护事业。他们秉持的信念是:多保护一点,人类就多一笔精神财富,就多赢回一点。就此而言,语言保护者既像堂吉诃德,又不完全是堂吉诃德。
语言濒危是全人类的文化灾难,语言保护需要全人类共同面对,是世界语言生活中的大事。那些大国,特别是语言资源丰富的国家,经济富裕的国家,在国际上有话语权的国家,应更多地考虑语言保护问题,应做出更大的支持行动。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语言保护不是少数人的事情,而应当全社会进行动员。在语言保护中,政府负有主体责任,因为政府手中有权,袋中有钱,社会动员能力最强。语言保护牵涉到人,牵涉到民族和方言区,本民族和本方言区的意愿自然十分重要,越俎代庖的结果常常是“好事办不好”。学者是语言保护中的“关键少数”,其基本责任是提供智力:帮助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决策,对不作为的组织和政府提出批评;对语言的社团主体进行理念启蒙和方案指导,帮助少数民族和方言地区做好语言保护工作,并能够获取语言保护的“红利”。
语言学者更要有危机感、使命感和道义感。语言首先是语言学的资源,语言消亡了,语言学、语言教育等也就不复存在了。中国年轻学者更应该有语言保护的危机感和使命感,中国有丰富的语言资源,中国也有她应负的世界责任,要走出书屋,到田野去,关注语言生活,献学者之力,尽学者之责。
语言有文化功能和交际功能,交际功能是语言最基本的功能。如果一种语言丧失了交际功能,那么这种语言也就濒危或消亡了。而语言到了需要保护的时候,保护的动机多半是文化的。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或思考:其一,语言保护不能与通用语言形成矛盾甚至对立;其二,如果不注意增强语言的交际职能,语言保护的目标是否能够达到。语言保护不仅是行动,还需在行动中解决许多学术问题。
有人预计,21世纪90%的语言都会濒危或消亡。语言保护是在和时间赛跑。我们希望通过努力,把人类的语言和语言产品尽可能多地保存一些,让语言消亡得更慢一些,让人类丢失的财富尽量少一些!因此,我们愿意做力不从心的超出能力之事的“愚人”!
 
欧洲地区与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概况
Michael Byram (英国杜伦大学)
一、欧洲多语言面貌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简称CEFR)对多语言地区(multilingual)和能使用多语言的人(plurilingual)做了区分,以此我们可以说某国家是一个多语言国家,但这个国家的人一部分只会一种语言而其他人会多种语言。无论是拥有28个成员国的欧盟还是有47个成员国的欧洲委员会,使欧洲呈现出多语言并存的状况。欧盟使用的语言多达24种,而欧洲委员会只使用法语和英语两种语言。在欧盟国家里还有60多种地区和少数民族语言,而欧洲委员会成员国中的少数民族语言数量就更多了。
二、使用多种语言的欧洲人
欧洲委员会用multilingual和plurilingual来区分多语言使用地区和使用多语言的人,但欧盟并没有这样的区分,还是用multilingual来指说多种语言的人。欧盟对其成员国语言使用态度做过调查,下面所引的数字能够反映欧洲的基本情况:
88%的欧洲人认为,除了说自己的母语外,掌握其他语言对他们个人发展有好处。67%的欧洲人认为英语是两种最有用的语言之一;对于另外最有用的语言,17%的人提到德语,16%的人提到法语,14%的人认为是西班牙语。还有的人说是汉语、意大利语和俄语,分别占调查人数的6%、5%和4%。自2005年以来,认为法语和德语是重要语言的人数在欧洲分别下降了9%和5%,而认为汉语是重要语言的人数增加了4%。
54%的人能够用除母语以外的另一种语言交谈,25%的人能够说(除母语外的)至少两种其他语言,10%的人能够讲(除母语外的)另外三种语言。不能用外语来交流的欧洲人占总人口的46%。
欧洲委员会的成员国没有做这类调查,但就语言态度上成员国之间应该是比较类似的,尽管对其他语言掌握能力可能不同。
欧盟自1996年贯彻“1+2”的语言政策,建议欧洲人除了学习母语外,还要学习另外两种欧洲语言。这个政策未免有些简单化,没有考虑到移民语言,如欧洲之外的语种,或者说没有考虑少数民族语言使用者的情况,这些少数族裔既能说自己的民族语言也能使用国家的官方语言。而欧洲文化委员会则鼓励发展“多语能力”,即在不同年龄阶段学习和掌握多种语言,达到不同水平,并不一定都兼具听说读写的能力。
三、政府保护地区和少数民族语言方面的措施
欧洲委员会对地区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定义是:(1)在一个国家某一地域的人们所使用的传统语言,使用者在数量上比国家其余人口数量要小;(2)不同于国家的官方语言。这个划分既不包括官方语言的变体也不包括移民语言。
政府组织在语言保护方面出台的主要文件是欧洲委员会制定的《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European Charter for Regional or Minority Languages),《宪章》规定了八项基本原则和目标:
1.承认地区和少数民族语言的文化财富;
2.尊重每一个地区和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的区域;
3.采取推广这类语言的坚决行动;
4.帮助和鼓励此类语言——无论是口语还是书面语,无论是私人还是公共生活中的使用;
5.为此类语言在各个阶段的教学和研究提供适当的资源;
6.增加相关国与国之间的交往;
7.禁止不正当的区分、排挤、限制或偏袒某一地区或某一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以防削弱和危及某语言的保护和发展;
8.提升国家各语言族群之间的相互理解。
这些原则贯彻到以下公共生活方面:教育、司法、行政和公共服务、媒体、文化活动和设施、经济和社会生活、跨界交往。
以教育方面为例,宪章第8条规定:
除教授国家官方语言外,成员国根据这些语言所在地区的情况采取下列做法:
(1)用地区和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育和教学。
(2)用地区和少数民族语言进行相当一部分的教育和教学。
(3)将地区和民族语言教学纳入课程中。
(4)为足够数量的学生或家庭实施上述(1)至(3)中至少一项措施。
(1)是支持地区和少数民族语言最有力的做法,整个课程体系均用少数民族语言来讲授,而官方语言只是课程体系中的一门课程。这类教育对少数民族保持身份认同有重大影响。(2)一部分课程用民族语言上,一部分用官方语言上,学习者接受双语教育。(3)意味着少数民族语言只是作为一门课程来学习,除非有课外活动的支持,否则民族语言很难在下一代得以传承。(4)意味着如果需求数量不足,政府可以不采取上述措施,而且需求是否足够也由政府来定义。
四、非政府组织支持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
除政府当局提供的语言和文化措施外,很多支持来自当地、地区及欧洲非政府组织。组织活动包括从对学校的经济支持到为少数族裔提供休闲娱乐活动以及保护属于此族裔的文化产品,这些组织的作用各不相同但都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荷兰一个保护弗里斯兰语的地区组织:www.fryske-academy.nl。
进行科研活动并发布信息的欧洲多元语言学习中心:www.Mercator-research.eu。
少数民族问题欧洲中心研究所:www.ecmi.de。
欧洲民族联盟:www.fuen.org。
总之,欧洲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然而,尽管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国家和地区层面都给予了具体支持,但是移民语言一直 受到忽视。
 
语言文字科学保护的主要举措
陈章太(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近些年,语言文字科学保护问题在我国进一步引起政府、学界和社会的关注与重视。政府的有关重要文件中,都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纳入其中。这标志着国家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将迈上一个新台阶,国家语言生活的建设和管理将达到新的高度。
语言生活的含义十分丰富、广泛,大到全球语言生活、国家语言生活、区域语言生活、族群语言生活、领域语言生活等,小到个人语言生活、家庭语言生活、社区语言生活、场合语言生活等。今天虚拟空间的语言生活也是构成语言生活的重要内容。这些语言生活可以概括分为宏观语言生活、中观语言生活、微观语言生活和虚拟世界语言生活。
当今中国的语言生活主要体现为主体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特点。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在语言生活中发挥着主体作用;各民族语言文字、方言土语并存分用和谐发展,现实生活语言使用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虚拟世界语言使用非常活跃。
科学保护语言文字是建设和谐语言生态的重要内容,也是研究、制定语言政策、语言战略和语言规划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家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采用多种举措来保护语言文字。主要有:
(一)战略举措。制定了以汉语对外传播、弘扬中国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语言战略,巩固发展主体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语言生活,各语言平等使用,各自发挥其作用。
(二)法律政策举措。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科学、恰当地确立国家通用语言与各民族语言及方言的地位和关系,从根本上保护语言文字。
(三)规范化举措。加强语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推行语言及其社会应用的各项规范标准,有效增强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功能与活力,提高语言社会应用水平,促进语言生活健康、和谐发展。
(四)实践举措。强调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实行双语政策,加强双语教学,提倡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拓宽少数民族语言及汉语方言的使用空间,有效增强其活力。
(五)技术举措。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录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语言资源调查、记录、保存,在保护文化的同时保护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科学保护,是语言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国家语言政策、语言规划和语言规范的水平和成效。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涉及国家发展的方方面面。在新时期,我们应当抓住发展机遇,创新理念和体制机制,科学规划、完善各种语言文字的地位和功能,妥善处理语言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更多科学有效的措施,推进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促进和谐语言生活的建设,增强国家语言、文化实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保护语言和文化多样性在“用”
孙宏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语言除了交际和交流思想的功能外,还有许多其他职能。在这一点上语言和方言没有区别。
语言还是文化的载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给文化下的定义是:“应把文化视为某个社会或某个社会群体特有的精神与物质、智力与情感方面的不同特点之总和;除了文学和艺术外,文化还包括生活方式、共处的方式、价值体系、传统和信仰。”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特性。我国各民族语言中发掘出来的丰富、脍炙人口的口碑文学作品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丰富了祖国的文化宝库。有自己母语的少数民族几乎都有自己的口头文学作品,目前挖掘整理并与读者见面的,仅仅是凤毛麟角。
语言是信息的载体,是使用该语言群体千百年来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的总和。人类的一切知识和经验都通过语言来保存、传播,每个民族语言都记录着人类知识的一个侧面和局部,它是人类知识和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语言是认知工具。语言作为一种认知系统,一种思维方式的直接体现,包含着该语言使用者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体系。这个体系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这个体系随着社会的进化而不断缜密化。
语言是历史的产物。语言的多样性是人类的一些种群长期生活在不同的地区,逐步分化出方言,最后形成独立的语言。这是一个历史过程,至少需要1500年左右或以上。因此语言中保存了使用该语言族群的大量历史信息。要了解语言分化的历史,必须结合使用该语言群体的分化历史。
语言是族群的标志。语言作为民族或族群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区别于其他民族或族群的重要特征,也是族群内部联系的纽带。本民族对母语有一种特殊感情。一般来说,语言的消失会给这个民族带来心理上不可弥补的缺憾、阴影和不快。
语言是建立睦邻友好关系的工具。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处边陲,有40多种语言跨境分布,这些民族长期互相来往,互通有无。现在国家进行“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做好跨境语言的传承和保护,对建立睦邻友好关系、稳定边疆、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将起到积极作用。
语言是发展语言学的重要资源。积累的语言资源越丰富,发展语言学的潜力就越大。有的语言信息,是揭开历史上许多谜团的钥匙。它对于开展描写语言学、历史比较语言学、类型语言学乃至民族古文字古文献研究都将起到推动作用。
总之,语言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是维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族群凝聚力的重要纽带。现在需要一种机制保护和传承濒危语言。保护语言关键是“用”。就是在教育、媒体、行政、司法、日常生活……各个领域把母语的使用和发展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尤其要重视儿童母语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语言文字保护的原则和方法
黄 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中国是世界上语言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由于工业化、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相对比较迟缓,中国各民族语言文字仍保持一定的多样性原生态面貌。目前中国的语言大致和欧洲的语言数量相等。
中国语言多样性较明显的衰退与缺失主要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表现为非主体的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使用功能的衰退和使用人口的减少。原因很复杂,但主要应是经济体制转型所带来的语言多元和功能的变化,即由于非主体语言和方言较弱的市场经济适应能力致使其功能的衰减。
少数民族语言保护的方法和策略包含两个方面。
1.政策层面:非市场化政策
中国实行20多年的市场机制明显提升了国家通用语言的交际功能,也促进了少数民族认同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由于民族语言在市场环境下处于绝对的弱势,因此只能采用非市场化的优惠政策,保障和保护其区域自治民族语言的权利和母语文化载体的权利。
2.技术(规划)层面:分类指导
由于中国众多的少数民族语言使用发展状况极不平衡,因此政府对不同使用情况的少数民族语言,应分类指导,进行规划管理。
对使用传统通用民族文字的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等保持较好活力的语言,应侧重语言新词术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处理,提升语言现代化水平;对无传统文字且方言分歧大、规范程度低的民族语言(占大多数),应加强其母语教学和在非官方民间活动中的使用;对趋向或已经处于濒危状态的少数民族语言,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抢救与保护。
在更高的层次上,分类指导的原则也适用于民族地区处理民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文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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