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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来源: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  发布时间:2017-02-09 11:14:22  |  浏览次数:


  为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本市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依据《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的特点,对于增强首都北京文化软实力、提高全体市民人文素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维护社会和谐,具有独特而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服务首都文化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语言文字事业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在教育教学、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占主体地位,北京话及北京地区方言、北京语言文化的保护工作受到重视,语言文字的应用研究与信息化工作成果丰硕,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日益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逐步拓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北京市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首都城市定位,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将为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语言文化的有力支撑。北京已进入以经济增长中高速、结构优化、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发展阶段,这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语言文字法制化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中央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加快建设以北京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等,都对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出了新任务。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语言文字工作要抓住发展机遇,推动与信息技术的全面深度融合。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各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中心”首都城市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学生和市民语言能力为核心,以提高语言服务水平和完善语言服务供给为重点,全面加强语言文化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北京语言资源,促进保护语言文化的多样性和语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规范、文明、高雅的语言文化环境,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态,为北京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做出更大的贡献。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高水平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达到较高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语言文字法制建设更加健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管与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市民的语言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语言能力持续提升;语言环境优化美化,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学科建设继续加强,北京语言文化数字博物馆、通用规范汉字听说读写辅助训练系统成为社会公共资源;语言事业和语言产业繁荣发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整体工作居全国前列。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包括方言在内的各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弘扬包括语言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结合北京的实际,规划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加强语言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阵地作用和语文课的主渠道作用,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考核、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技能训练、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渗透到教育教学、社会实践的各个环节。结合《北京市中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改进意见》和《北京市中小学开放性语文学习活动计划》,推动学校结合语文课程改革、语文教材改革、语文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普通话口语、规范汉字书写与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中华经典诗文、语言国情等的教育教学,着力提升师生的语文综合素养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树立中华语言情怀,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实施中小学语言能力提升专项,创新推进北京市中小学生辩论俱乐部建设,支持三个分部开展跨区、跨校、跨学龄段的系列辩论、演讲和诵读活动。加大师生口语交际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力度,与电视传媒合作开展中小学生辩论大赛活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评价和自我管理能力,关注学生语言能力的实际获得。落实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战略协议,组织三地各级各类学校联动的系列语言文化交流活动。
  总结推广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经验,推进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创建工作。精心设计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与载体。健全语言文字测评工作体系,启动辩论、演讲、诵读、书写水平的测评试点,积极参与视障、听障人员语言文字培训测试试点工作。加强语言文化和语言文字工作继续教育,轮训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大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和书法教育骨干教师、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干部和督导人员,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专项,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纳入市民终身教育体系。
  (二)加强语言资源建设
  语言资源是重要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和战略资源。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与文化、文物、地方史志、旅游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语言资源的挖掘、整理、开发与利用。增强语言经济意识,探索确立语言经济与产业统计口径,积极推动本市语言产业的发展。在国家语委的支持下,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推动“中国北京国际语言产业/语言文化博览会”的举办,为中外语言文化交流和语言产业发展打造高端平台,填补世界大华语区同类会展的空白。
  推进北京语言产业研究中心、北京语言文化建设研究中心、语言智能协同创新中心、语言文化传播研究中心、阅读能力研究发展中心等市语委研究基地的建设,依托相关高校和出版机构,实现应用语言学研究平台、交叉学科、创新成果、人才队伍“四位一体”的全面丰收。不断充实丰富《语言产业研究丛书》《语言文化建设研究丛书》《北京市民语言文化阅读书系》。鼓励研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社区教育课程以及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保护传承以老北京话为代表的北京地域特色语言文化。
  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手段,实现互联网与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具有北京特色的多种语料库,定期发布《北京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不断充实完善面向基础教育和社会公众的规范汉字听说读写辅助训练系统、语言文字法规标准知识和语言文化常识在线测试系统、北京语言文化资源数据库及数字博物馆。探索建立语言文字网络学习评价系统,提供基于互联网的语言学习、语言服务平台,不断推进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行业、领域语言文化建设
  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涉及各行各业各领域,语言文字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窗口服务行业、各类媒体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领域,公务员、教师学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群体。要着力做好市语委重大项目“行业语言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与标准制订”和国家语委重点项目“行业语言服务的理论研究与规范制订”的成果转化。从口语交际、书面语文、语言环境设计、语言文化活动、员工语言能力、语言制度建设等方面研制各行业各领域的语言文化建设标准或语言服务规范。
  适应不断增长和日益多元的社会语言需求,多层次、全方位地设计并实施语言服务项目,努力构建语言文字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语言服务能力。广泛开展针对社会不同人群的语言文化知识与能力培训,满足市民对于语言文化学习及其能力水平认定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总结全市医疗机构、公园旅游部门语言文化建设培训工作的经验,向行业领域、基层单位深入推广。逐步开展商业场所、公共交通、邮政通信、金融机构等行业领域的语言文化建设培训工作。对公务员、教师、服务行业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语言服务培训,予以重点推进。关注特殊人群语言需求,增强盲文、手语服务能力,促进语言康复业的发展。
  重视社区语言文化建设。巩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示范乡镇创建成果,总结朝阳、西城、东城、通州等区开展社区群众语言文化活动的经验,完成“社区语言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转化研究成果,指导实际工作,关注市民在语言文化知识和能力两方面的实际获得。推动“语言文化主题校园”“语言文化主题公园”“语言文化主题街区”的示范建设。
  (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建设
  依法实施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管与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普及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适时修订《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联合市教育督导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并适时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将媒体中的语言文字应用,公共场所的广告语、标识牌、警示牌、宣传语以及网站等各类涉及语言文字应用的内容作为教育教学资源,探索将语言文字纠错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和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探索形成监管和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各级语委对语言文字事业的统筹管理,健全与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语委各成员单位的作用,争取各方面支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进一步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求纳入文化建设规划、精神文明创建、普法宣传教育、机关行文规范、新闻出版编校、广播影视制作、工商行政监管和城市市容管理。
  创新工作机制。会同立法机关,针对区域、行业、领域和人群,相关部门适时联合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视察或执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购买公共教育服务、语言服务或委托开展语言文化公益活动,扶植“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北京语言文化建设促进会”等语言文化类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成长。加大投入,设立专项,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经费逐步增长。健全激励机制,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市人事行政部门,坚持每三年表彰奖励一次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本规划由各级政府及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实施,市语委成员单位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要把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为各级政府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重要内容。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规划内容落到实处。各区、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本区、本部门、本学校实施规划的具体方案、年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共同推进北京市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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