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京市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辩论赛”的通知
来源: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 发布时间:2017-06-16 16:31:47 | 浏览次数:
各区语委办:
市教委、市语委在总结前两届赛事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举办2017-2018学年度辩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一)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学校语言能力教育成果。
(二)注重学生的实际获得,让学生从辩论比赛的准备、展示过程中,获得新的知识储备,掌握初步的辩论技巧,适应团队合作模式,锻炼自我管理能力。
(三)创设开放学习和主题式校际交流情境,鼓励跨年龄段交流,探索面向学生个体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新模式。
二、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北京市各中学高中、初中在校学生,各小学高年级在校学生,以及中小学在职教师。对辩论有兴趣的师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 比赛进程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组织预选赛、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等多轮赛事,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提高和检验参赛者的语言能力和辩论技巧。
四、 比赛赛制
(一)辩论赛采用积分制。每轮比赛都将获得个人积分,学生个人积分的总和将成为相对应的指导教师积分、学校积分和各区积分。
(二)比赛采用辩题一贯制,鼓励逐层深入,开展研究性学习。辩题一经选定,辩手将在各赛段就该辩题进行辩论,直至决赛。
(三)为锻炼辩手全面思考的能力,各位辩手将在不同赛段,就同一辩题,作为正方和反方进行辩论。
(四)预选赛、初赛、复赛环节为个人赛(团队胜方有加分),半决赛、决赛为团队赛,将根据选手的年龄和赛程积分划分赛区,随机编队,完成比赛。
(五)预选赛和初赛采用包含演讲、无领导小组讨论、四人制辩论在内的多样化活动晋级方式进行,复赛、半决赛和决赛为四人辩论赛制。
五、 奖项设立
(一)按照选手年龄和赛程积分,各赛区将产生冠军、亚军、季军、优秀辩手数名。优胜选手将被推荐参加“第四届京津冀中小学生辩论赛”。
(二)按照辩论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的累计获奖人数和积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10名至20名。
(三)按照各区、各学校组织力度及学生累计获奖人数,设区、校优秀组织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四)按照志愿者工作情况,颁发优秀志愿者奖若干名。
(五)对语言能力教育工作基础扎实、活动积极、成绩优秀的学校,市语委授予“北京市中小学语言能力提升活动基地”标牌。
六、 报名要求
(一)学生选手、辩论指导教师和志愿者可登陆www.wmtogether.com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二)学生报名时,若有辩论指导教师,需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单位、手机等信息(指导教师不局限于学校)。指导教师报名时,需填写自己所指导学生的学校、姓名、身份证号。以上信息将进入市语委的辩论指导专家库,并成为优秀指导教师认定的依据。
(三)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于2017年9月30日截止,届时市语委办将报名统计表反馈至各区语委办。
(四)报名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为62672655;活动举办咨询邮箱为ych2016@sina.com。
七、 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开展对于中小学生语文综合素养提高的意义,把活动开展与语文课堂教学、课外阅读和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广泛动员师生参与,充分利用校广播电台、校报、校园网站、升旗仪式、班会等进行宣讲。
(二)请各区语委办将本通知转发至每一所中小学,并要求各学校在校内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三)请各区语委办会同教研部门至少安排一次全区语文教师研讨活动(可与其他相关活动合并举办),研讨中小学生语言能力提升课题和“北京市中小学生辩论俱乐部”工作及辩论赛活动举办改进意见。
市语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语 促 会 雷静 18610553088
市语委办 王利利 5199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