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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  发布时间:2017-11-14 09:57:14  |  浏览次数:

教语信司函〔2017〕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各项目首席专家(专家组),各课题负责人:
    为提高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语保工程”)调查、摄录工作的质量及规范性,确保各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我司今年8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7〕73号),委托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语保中心”)对汉语方言调查2017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以下简称“中检”)。
  本次中检面向共计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29个汉语方言调查点(含14个濒危汉语方言调查点)开展。截至10月15日,已完成全部中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材料提交情况
  参加中检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能够按照中检通知要求提交完整的中检材料。
  二、调查进度情况
  329个调查点均能够按照《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任务申报书》进度要求进行调查和摄录。各地大部分调查点已完成全部调查和摄录工作,进入语料加工整理阶段;个别调查点已完成调查和部分摄录工作,后期的摄录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三、调查质量情况
  总体来看,各调查团队基本掌握了《中国语言资源调查手册·汉语方言》技术规范,所提交材料包括纸笔记录的准确性、规范性,音视频的参数设置、总体质量等绝大部分符合规范要求。但一些调查点在记音、音系说明以及摄录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中检专家组及语保中心已通过现场反馈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将存在的问题告知相关负责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见附件。
  四、完善措施
  语保工程中期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规范、提高质量。本次中检反映出的问题,有管理和工作机制层面的,也有专业技术层面的。对于中检专家组提出要求整改的问题,各地、各调查团队要严格按照调查手册的相关要求逐一落实整改。下一步,各地需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关于“高度重视、注重质量、加强监管、通力协作”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实施:
  (一)加强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工作规范(2017年修订)》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加强与教育部语信司、语保中心的沟通联络;加强对市区县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领导,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配合调查团队遴选发音人、寻找摄录场地,做好后勤服务;协调好各调查团队之间、调查团队和摄录团队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进一步提升本地语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二)提高规范意识。项目参与各方需认真把握相关工作规范、技术规范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需规范管理,首席专家(专家组)需规范指导,各调查团队需规范调查摄录。只有严格遵守规范,才能切实保障工程的整体质量。
  (三)加强培训。语保工程的培训包括规范培训和专业培训。各项目除了在立项时对调查团队负责人的专业背景严格把关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加大田野调查能力培训的力度,将专业培训与全员参与的规范培训相结合,真正做到培训上岗。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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