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正式发布《公共服务领域俄文译写规范》(GB/T 35302-2017)和《公共服务领域日文译写规范》(GB/T 35303-2017)两项国家标准。两项标准分别规定了公共服务领域俄、日文翻译和书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译写原则、译写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并分别提供了919条、859条规范译文供社会参考。标准的研制工作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分别由黑龙江大学(俄文)和大连外国语大学(日文)具体承担,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研制工作秘书处统筹协调。
标准研制于2014年10月启动,历时三年。研制工作秉持“服务导向、科学规范、统筹兼顾”的思路,开展了广泛的实地调研,组织了大量研讨。课题组按照研制计划,在每一个阶段都积极征求国内外语及相关服务领域专家意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相关意见。2016年12月,两项标准通过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会审定,并提交至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审批。
《公共服务领域俄文译写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日文译写规范》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共同构成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系列国家标准。国标的发布对规范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的外文译写有着积极意义,也是提升我国外语服务质量、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重要举措。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已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公共服务领域俄文译写规范》和《公共服务领域日文译写规范》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