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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入选 2019年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来源: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  发布时间:2020-01-07 10:29:00  |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创新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国家语委建立一批政治可靠、特色鲜明、成果优异、管理规范、示范性强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语〔2018〕3号)要求,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国家语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经全国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已确定包括北京大学、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等60家单位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基地是发挥特色优势、示范引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是整合人才资源、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重要平台。学校、科研院所、新闻媒体、文化场馆及其他教育文化类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活动推广、会议培训、合作交流等工作,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经典诵写讲实践活动,加强语言文字和中华经典的研究阐释、教育传承及创新传播,完成国家和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任务。
    基地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实施国家语委制定的基地建设规划,执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基地具体建设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地域、学科及专业等特色优势制定工作计划,组建业务团队,提供良好工作条件和基本运行经费,自主开展相关语言文字工作。积极申报并承接国家和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委托的语言文字活动推广、会议培训、研究应用、合作交流等工作项目。定期向国家语委和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汇报工作,按时上报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接受国家语委组织的定期考评。
    我会的重要任务和责任是助力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和语言事业的繁荣,宣传弘扬祖国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此次,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协会组织,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全民语言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规范化的治理和服务能力,弘扬和传承好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附件:
2019年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入选单位名单

序号 申报单位 序号 申报单位
1 北京大学 31 厦门大学
2 中国传媒大学 32 江西师范大学
3 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33 南昌大学
4 北京语言大学 34 南昌师范学院
5 北京外国语大学 35 赣南师范大学
6 天津师范大学 36 山东师范大学
7 沧州师范学院 37 鲁东大学
8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38 中国文字博物馆
9 河北省滦平县普通话推广中心 39 洛阳师范学院
10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中心 40 华中师范大学
11 太原师范学院 41 湖南大学
12 包头市少年宫 42 湖南师范大学
13 辽宁师范大学 43 湖南省长沙市明德华兴中学
14 东北师范大学 44 暨南大学
15 黑龙江大学 45 华南师范大学
16 黑龙江省佳木斯第一中学 46 广西民族大学
17 上海大学 47 广西师范大学
18 上海市奉贤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48 南宁师范大学
19 华东师范大学 49 西南大学
20 复旦大学 50 贵州师范大学
21 江苏师范大学 51 云南师范大学
22 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 52 曲靖师范学院
23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3 西藏民族大学
24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54 陕西师范大学
25 南京艺术学院 55 西北大学
26 浙江传媒学院 56 兰州大学
27 浙江大学 57 兰州交通大学
28 安徽大学 58 昌吉学院
29 安徽省合肥市稻香村小学 59 新疆大学
30 福建师范大学 60 塔里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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