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红色百年”书法作品征集(巡展)活动 的通知
来源: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7-22 10:40:25 | 浏览次数:
一、主办单位:
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二、承办单位:
北京青少年语言文化书院
三、协办单位:
中国毛泽东手书馆
文沁阁文创(北京)书店
四、媒体支持:
光明日报《教育家》杂志
五、活动目的:
讴歌伟大名族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六、活动范围:
北京市各中小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
七、活动形式:
1.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组织专家对书法作品进行遴选
2.优秀书法作品线下进行巡展
八、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0月
九、活动要求:
(一)内容要求
1.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主题,突出“建党一百年”,展现国家振兴、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的伟大时代。
2.以红色经典诗词、名言警句为主要内容。
3.鼓励自创,以讴歌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和人民为主。
(二)作品要求:
1.要求软笔书法,一律竖式,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9cm),装裱不限。
2.字体不限、字数不限,篆书和草书需另附纸注释。
3.笔画规范、用字准确、结构合理、布白均匀。
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方工整书写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学校、班级、电话及地址。请勿在作品背面粘贴个人信息表。
(三)本次巡展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四)本次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上报作品,不接受个人邮寄作品。
十、评选和待遇:
1.本次巡展作品,将依据实收数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2.对组织突出的学校,语协将授予“优秀组织”的荣誉证书;对优秀作品的指导教师,将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评审结果在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4.凡发现代笔、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将取消参评和入展资格;代笔者还会在语协官方媒体上通报。
5.所有获奖、入展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
6.2021年9月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
十一、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9号二层209室
电 话:010-84123110
(工作日9:00-17:00)
联 系 人:胡启良 13260378583
十三、有关事项
1.本次征稿启事可在北京语协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查询。
微信: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服务号
(搜索关注即可)
网址:www.bjywxh.org.cn
2.作品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参赛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活动内容的规定。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活动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