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规范汉字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来源: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协会 | 发布时间:2022-04-20 12:42:10 | 浏览次数:
2022年2月,11家协会、学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使用汉字的倡议》,共同倡导自觉担负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把汉字使用的规范、美观作为重要标准,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这一倡议的发出,再次把汉字规范的话题推向大众视野。这一话题反复成为“热点”,既说明了社会对汉字规范问题的关注,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汉字规范使用的现状仍不容乐观,汉字规范工作仍然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有必要围绕这一话题开展更广泛深入的讨论,让规范使用汉字成为全民共识。
一、规范汉字是国家法定的通用文字
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首次使“规范汉字”成为一个法律概念。该法律明确表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并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范汉字”的规定,国务院2013年颁布了《通用规范汉字表》,第一次用“规范汉字”的概念命名国家汉字标准,也是第一次在通用层面明确了“规范汉字”的范围。
教育部语言信息管理司组编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对“规范汉字”的概念作出了这样的界定:“‘规范汉字’是指经过系统整理、由国家发布、通行于中国大陆现代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标准汉字。”从这一界定我们可以看出,规范汉字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属性:第一,规范汉字是由国家发布的,是国家法定的通用文字,具有权威性;第二,规范汉字是经过系统整理的,符合汉字系统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第三,规范汉字是面向现代社会的,是根据现代社会的用字需要确定的,具有时代性;第四,规范汉字是面向一般应用领域的,所收录的特殊领域用字也都是跟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通用性;第五,规范汉字在现阶段只适用于中国大陆,暂不包括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以使用繁体字为主的地区,具有区域性。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明确表示:“《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这里所说的“相关字表”,主要包括《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这说明,《通用规范汉字表》是集以往汉字规范标准于一身的最高级别的国家汉字标准,这一标准将建国以来的汉字规范工作推向了历史新高度,也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汉字规范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规范汉字是汉字职能的根本要求
推行规范汉字,既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是汉字自身职能的根本要求。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工具,这一职能要求字与词之间有比较清晰的对应关系。但由于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无论是早期以象形为主的阶段,还是后来进入复杂的表意文字阶段,其形体都具有很强的多变性。如甲骨文像鸟之形的“隹”字,写法众多,或繁或简,形态各异;金文虽然相对甲骨文来说较为规范,但《金文编》中收录“隹”的不同写法仍有100多个;战国时期由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导致诸侯各国文字形体严重分歧;即使到了隶书和楷书阶段,同一个字的形体变异仍然非常严重,《汉语大字典》收录“国”的异体字就有20多个。汉字的一字多形现象,严重扰乱了字与词之间的对应关系,影响了汉字记录汉语的有效性,也大大增加了人们学习和使用汉字的负担,因而必须加以整理和规范。如果任由汉字自发地发展,不及时进行人为规范,纷乱繁杂的冗余字形就会使汉字系统不堪重负,无法有效履行记录汉语的职能。
历史上每当汉字混乱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时,就必定迎来一次大规模的文字规范运动,将汉字的发展方向调校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而每次汉字回归规范的时期,也往往伴随着文化的大繁荣。因此,汉字规范程度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会文化的发展水平。例如,战国时期汉字大乱之后,秦始皇不得不进行“书同文”,不然秦朝的政令就无法顺利颁行全国;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以及西汉时期今文经学的独霸天下,导致古今文字血脉的隔断,乱写、乱讲汉字之风盛行,西汉官方开始严加整饬,规定“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迭起,文字失范,唐代官方及文人便极力推重“字样之学”,倡导使用规范汉字。这些历史事实都有力证明,规范汉字是汉字职能的根本要求,是汉字健康发展的必然需求。
三、规范汉字是信息时代的迫切需要
汉字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重要媒介,这种社会属性决定了它必须由使用者达成共同的认知,才能有效发挥交际工具的作用。唯有其形体高度统一,使用者传递和接受的信息才能高度精准。因此,社会越发展,对汉字规范程度的要求就越高。特别是到了信息时代,计算机成为传播信息的工具,实现了信息传播的高速度、远距离和高度的社会化。使用汉字传递和接受信息的社会群体越来越大,使用者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甚至整个世界都已融入汉字信息的传播网络。这种远距离大范围的信息传播,使得汉字规范的必要性更加突显出来。只有实现汉字的高度规范化和标准化,才能确保信息传播的速度和信度。
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带来社会信息传递量的快速增长,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用字量也随之增加,用字范围不断扩大。本来属于特殊领域的专业词汇,也会随着科技的普及和发展而快速进入百姓生活;本来属于十分生僻的地名用字,也会由于该地的某一突发事件而变得人人皆知。用字量的扩大,生僻字进入日常生活,超越了原有汉字规范标准的覆盖范围,就需要对以前的汉字规范标准进行及时的修订调整。特别是对于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用字,如姓氏人名、地名用字,涉及到户籍、金融、邮政等行业的信息化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整理规范,就会严重影响百姓生活和社会管理。
以前我们过多地关注写字的难易,计算机普及以后,写字的难易已不再是关键问题,这正如裘锡圭先生所说:“在不太远的将来,随着电脑和复印机等设备的普及,书写文字的负担肯定会大大减轻。今后的汉字整理工作,究竟应该把重点放在简化上,还是放在文字结构的合理化上,这恐怕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如今,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已显而易见,当今汉字整理的主要任务,已不再是减少笔画的问题,而是如何使汉字系统更加优化,使汉字形体更加符合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
四、规范汉字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元素
强国必须强语,强语助力强国。在信息化、全球化的新时代,国家语言能力是国家的软实力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与使用拼音文字的国家不同,我们国家的语言能力,不仅应该包括汉语的应用能力和水平,也应该包括汉字的应用能力和水平。汉字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字类型,既与汉语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又有自己独有的发展和应用规律,对中华文化的传承和传播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应该成为衡量国家语言能力的重要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既规定了普通话的国家通用语言地位,也规定了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文字地位,彰显了汉字在国家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规范汉字已不仅仅是语言文字层面的概念,而是成为铸就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元素。
汉字的应用能力和水平,既体现在运用汉字传递信息的速度和效度,也体现在人们日常书写汉字的规范程度和审美取向。汉字起源于图画,也就天然具有了很强的审美特质,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书法艺术。书法需要追求个性和创新,但书法又必须讲求章法,而不能刻意求新、求奇,甚至崇尚所谓“丑书”,将书法引入歧途。正如包世臣《艺舟双楫》所说:“至于狂怪软媚,并系俗书,纵负时名,难入真鉴。”“丑书”之丑,远过于包世臣所斥责的“俗书”,严重影响了汉字的正确审美观念,必须加以整顿和规范。
如果说书法水平只是关涉书法家这一少数群体的话,那么日常汉字的书写水平则是关乎国民素质的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理想的汉字书写,应该是规范性与审美性的高度统一。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强国民的汉字书写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汉字书写教育。让青少年在书写过程中体验汉字之美,树立规范意识,这既是一项基本的语文核心素养教育,更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审美教育和文化自信教育。只要持之以恒,国民书写能力和水平必将全面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面貌也会因之发生显著变化。
王立军,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语委科研基地中国文字整理与规范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语言文字标准审定委员会委员、中国训诂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语言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文字学会理事。
主要从事汉字学、训诂学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国家语委项目重点项目等多项。出版学术著作《宋代雕版楷书构形系统研究》《汉字应用通则》《汉字的文化解读》《汉字》等。
一、规范汉字是国家法定的通用文字
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首次使“规范汉字”成为一个法律概念。该法律明确表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并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范汉字”的规定,国务院2013年颁布了《通用规范汉字表》,第一次用“规范汉字”的概念命名国家汉字标准,也是第一次在通用层面明确了“规范汉字”的范围。
教育部语言信息管理司组编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对“规范汉字”的概念作出了这样的界定:“‘规范汉字’是指经过系统整理、由国家发布、通行于中国大陆现代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标准汉字。”从这一界定我们可以看出,规范汉字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属性:第一,规范汉字是由国家发布的,是国家法定的通用文字,具有权威性;第二,规范汉字是经过系统整理的,符合汉字系统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第三,规范汉字是面向现代社会的,是根据现代社会的用字需要确定的,具有时代性;第四,规范汉字是面向一般应用领域的,所收录的特殊领域用字也都是跟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通用性;第五,规范汉字在现阶段只适用于中国大陆,暂不包括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以使用繁体字为主的地区,具有区域性。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明确表示:“《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这里所说的“相关字表”,主要包括《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这说明,《通用规范汉字表》是集以往汉字规范标准于一身的最高级别的国家汉字标准,这一标准将建国以来的汉字规范工作推向了历史新高度,也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汉字规范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规范汉字是汉字职能的根本要求
推行规范汉字,既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是汉字自身职能的根本要求。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工具,这一职能要求字与词之间有比较清晰的对应关系。但由于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无论是早期以象形为主的阶段,还是后来进入复杂的表意文字阶段,其形体都具有很强的多变性。如甲骨文像鸟之形的“隹”字,写法众多,或繁或简,形态各异;金文虽然相对甲骨文来说较为规范,但《金文编》中收录“隹”的不同写法仍有100多个;战国时期由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导致诸侯各国文字形体严重分歧;即使到了隶书和楷书阶段,同一个字的形体变异仍然非常严重,《汉语大字典》收录“国”的异体字就有20多个。汉字的一字多形现象,严重扰乱了字与词之间的对应关系,影响了汉字记录汉语的有效性,也大大增加了人们学习和使用汉字的负担,因而必须加以整理和规范。如果任由汉字自发地发展,不及时进行人为规范,纷乱繁杂的冗余字形就会使汉字系统不堪重负,无法有效履行记录汉语的职能。
历史上每当汉字混乱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时,就必定迎来一次大规模的文字规范运动,将汉字的发展方向调校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而每次汉字回归规范的时期,也往往伴随着文化的大繁荣。因此,汉字规范程度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会文化的发展水平。例如,战国时期汉字大乱之后,秦始皇不得不进行“书同文”,不然秦朝的政令就无法顺利颁行全国;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以及西汉时期今文经学的独霸天下,导致古今文字血脉的隔断,乱写、乱讲汉字之风盛行,西汉官方开始严加整饬,规定“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迭起,文字失范,唐代官方及文人便极力推重“字样之学”,倡导使用规范汉字。这些历史事实都有力证明,规范汉字是汉字职能的根本要求,是汉字健康发展的必然需求。
三、规范汉字是信息时代的迫切需要
汉字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重要媒介,这种社会属性决定了它必须由使用者达成共同的认知,才能有效发挥交际工具的作用。唯有其形体高度统一,使用者传递和接受的信息才能高度精准。因此,社会越发展,对汉字规范程度的要求就越高。特别是到了信息时代,计算机成为传播信息的工具,实现了信息传播的高速度、远距离和高度的社会化。使用汉字传递和接受信息的社会群体越来越大,使用者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甚至整个世界都已融入汉字信息的传播网络。这种远距离大范围的信息传播,使得汉字规范的必要性更加突显出来。只有实现汉字的高度规范化和标准化,才能确保信息传播的速度和信度。
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带来社会信息传递量的快速增长,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用字量也随之增加,用字范围不断扩大。本来属于特殊领域的专业词汇,也会随着科技的普及和发展而快速进入百姓生活;本来属于十分生僻的地名用字,也会由于该地的某一突发事件而变得人人皆知。用字量的扩大,生僻字进入日常生活,超越了原有汉字规范标准的覆盖范围,就需要对以前的汉字规范标准进行及时的修订调整。特别是对于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用字,如姓氏人名、地名用字,涉及到户籍、金融、邮政等行业的信息化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整理规范,就会严重影响百姓生活和社会管理。
以前我们过多地关注写字的难易,计算机普及以后,写字的难易已不再是关键问题,这正如裘锡圭先生所说:“在不太远的将来,随着电脑和复印机等设备的普及,书写文字的负担肯定会大大减轻。今后的汉字整理工作,究竟应该把重点放在简化上,还是放在文字结构的合理化上,这恐怕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如今,关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已显而易见,当今汉字整理的主要任务,已不再是减少笔画的问题,而是如何使汉字系统更加优化,使汉字形体更加符合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
四、规范汉字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元素
强国必须强语,强语助力强国。在信息化、全球化的新时代,国家语言能力是国家的软实力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与使用拼音文字的国家不同,我们国家的语言能力,不仅应该包括汉语的应用能力和水平,也应该包括汉字的应用能力和水平。汉字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字类型,既与汉语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又有自己独有的发展和应用规律,对中华文化的传承和传播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应该成为衡量国家语言能力的重要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既规定了普通话的国家通用语言地位,也规定了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文字地位,彰显了汉字在国家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规范汉字已不仅仅是语言文字层面的概念,而是成为铸就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元素。
汉字的应用能力和水平,既体现在运用汉字传递信息的速度和效度,也体现在人们日常书写汉字的规范程度和审美取向。汉字起源于图画,也就天然具有了很强的审美特质,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书法艺术。书法需要追求个性和创新,但书法又必须讲求章法,而不能刻意求新、求奇,甚至崇尚所谓“丑书”,将书法引入歧途。正如包世臣《艺舟双楫》所说:“至于狂怪软媚,并系俗书,纵负时名,难入真鉴。”“丑书”之丑,远过于包世臣所斥责的“俗书”,严重影响了汉字的正确审美观念,必须加以整顿和规范。
如果说书法水平只是关涉书法家这一少数群体的话,那么日常汉字的书写水平则是关乎国民素质的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理想的汉字书写,应该是规范性与审美性的高度统一。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强国民的汉字书写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汉字书写教育。让青少年在书写过程中体验汉字之美,树立规范意识,这既是一项基本的语文核心素养教育,更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审美教育和文化自信教育。只要持之以恒,国民书写能力和水平必将全面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面貌也会因之发生显著变化。
作者简介
王立军,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语委科研基地中国文字整理与规范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语言文字标准审定委员会委员、中国训诂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语言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文字学会理事。
主要从事汉字学、训诂学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国家语委项目重点项目等多项。出版学术著作《宋代雕版楷书构形系统研究》《汉字应用通则》《汉字的文化解读》《汉字》等。